关于编报2011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有关项目预算书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科财便字(2011) 第81号
  • 【发文机关】国科财便字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1年4月27日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4月2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1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项目预算已核批下达,按照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结合相关工作部署,于即日起开始编报项目预算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为2011年科技部已经批复下达预算的科技基础性工作项目,具体包括:2007年、2008年、2009年已立项,2011年滚动拨款的项目,以及2011年新立项项目。

  二、专项经费预算总额应当按照批复下达的各项目2011年专项经费预算数填报;各预算科目专项经费预算额应当不超过各科目预算评估数,减去以前年度已填报的预算书中该科目预算金额后的余额。

  三、项目预算书中填报的合作研究单位原则上应与项目预算申报时保持一致,并按要求填报各合作研究单位的任务分工及经费分解情况。

  四、项目预算书格式详见附件,电子版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通知通告”专栏下载。

  项目预算书将作为2011年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请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报,并请于2011年5月16日之前,将编制完成的项目预算书签章后报送科技部(一式六份,含电子版)。

  联 系 人:沈越 于晓燕

  联系电话:010- 88301007 010-58881623

  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院二层风险中心

  邮 编:100044

  附 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书(格式)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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