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科发高(2011) 第173号
  • 【发文机关】国科发高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1年5月9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1年5月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网络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推动生产力促进中心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我部修订了《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领导,做好落实工作。

  专此通知。

  附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部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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