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的通知

  • 【法规文号】林造发(2012) 第26号
  • 【发文机关】林造发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2年2月10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2月10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的考核管理,凸显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灾、减灾成效,按照“重点突出、体现主体、从严适度、简便易行”的原则,我局组织生产单位及专家对《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LY/T 1681—200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见附件1),并对成灾标准中相关指标进行了界定和说明(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有关指标,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不断提升防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十二五”防治目标顺利实现。在标准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造林绿化管理司。

  附件:

  1.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

  2. 指标界定与有关说明

  国家林业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下载:附件1-2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相关课程:
无相关课程
 
相关书籍:
无相关书籍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