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毕业研究生专场网上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 【法规文号】教学厅函(2012) 第23号
  • 【发文机关】教学厅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2年2月29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2月29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2012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信息交流作用,特别是为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提供针对性的就业信息服务,实现用人单位与毕业研究生之间高效的供需对接,我部决定于2012年4月9日-15日举办2012年全国毕业研究生专场网上招聘周(以下简称招聘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招聘周活动由教育部主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合承办。

  二、招聘周期间,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将开设招聘周专页,免费发布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和研究生求职信息,供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浏览查询和联系。

  三、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积极宣传、组织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周活动。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转发通知,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参与。各高校要积极提供便利条件,动员未就业的研究生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上注册本人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参与招聘周活动的用人单位可登陆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注册为用户并发布招聘信息。平台将对用人单位的资质和招聘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必要审查,坚决杜绝各种欺诈行为发生。

  五、活动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代? 赵国楗

  E-mail:myjobedit@moe.edu.cn

  电话:010-66092084、7072

  传真:010-66097332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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