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

  • 【法规文号】水技推(2012) 第18号
  • 【发文机关】水技推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2年4月17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4月1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促进水利先进实用技术在行业的进一步推广与应用,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对原《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1、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

  2、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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