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科基函(2012) 第8号
  • 【发文机关】国科基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2年4月24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4月24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有关国家重点实验室,试点国家实验室:

  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我国开展基础研究和新技术研究的骨干基地,在探索科学前沿和解决国家重大需求问题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培养和凝聚了一批国内外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得到了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广泛欢迎。自2004年起科技部启动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各实验室积极响应,并充分利用自身的科研、人才和资源优势,面向广大科技爱好者在开展科普教育、宣传科学思想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对外开放是国家重点实验室一贯坚持的运行方针,为认真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宣传和展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成绩,要求各国家重点实验室继续加强公众开放活动。请各国家重点实验室按照《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的通知》(国科发基字[2004]277号)的有关要求,根据自身的特色,结合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寒暑假期或其它合适的时间认真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活动。活动结束后,请将有关活动情况、取得的效果等及时总结,并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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