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的通知

  • 【法规文号】教高函(2012) 第10号
  • 【发文机关】教高函
  • 【法规级次】-
  • 【法规来源】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2年4月26日
  • 【法规类别】税务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2年4月26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部,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从2011年开始,我部组织“985工程”高校先行启动了视频公开课建设试点工作。经有关高校建设和申报、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目前共有43门课程在“爱课程”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及网易等三个网站免费向社会开放。我国高水平大学率先向社会推出“中国大学视频公开课”,展示了当代中国高等教育风采,为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大学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和社会责任、积极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目前,上网开放的43门课程社会反响良好。按照有关规定,我部现确定43门课程为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见附件),并将给予相关高校经费支持。请有关高校及主讲教师继续做好建设工作经验总结、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

  2012年,我部将“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学校范围扩大至“211工程”高校及少量具有鲜明学科特色优势的非“211工程”高校。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高校充分认识开展“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建设。同时,鼓励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通过在本单位网站建立与 “爱课程”网等视频公开课网站链接的方式,加大课程推介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学习使用。

  附件:首批“精品视频公开课”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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