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

  • 【法规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54号
  • 【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4年8月27日
  • 【法规类别】车辆购置税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4年8月27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pdf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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