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的公告

  • 【法规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第27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 【法规级次】中央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18年5月21日
  • 【法规类别】车辆购置税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18年5月21日
  • 【废止时间】-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现将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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