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

  • 【法规文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第 20 号
  • 【法规类别】进出口税收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20年4月14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20年4月15日
关联知识

  为统筹内外贸发展,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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