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山西省大同矿务局资源税税额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税〔2000〕第 62 号
  • 【法规类别】资源税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00年8月24日
  •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0年8月24日
关联知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山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根据山西省大同矿务局煤炭资源条件的变化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00年9月1日起,对其开采的煤炭资源税税额由每吨2.4元调整为每吨1.6元。
 
  请依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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