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保税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申请书》收悉。根据保税物流中心(B型)管理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温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温州保税物流中心),由你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
温州保税物流中心选址位于乐清市乐清湾港区,规划面积157341.65平方米,四至范围为:东至港西路,南至码头路,西至虹蒲大道,北至保税路。你公司要严格按照《
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署加发〔2011〕426号印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依法办妥土地和建设规划等相关手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完成建设并申请验收。建设完毕后,由杭州海关会同财政部浙江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对温州保税物流中心进行正式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局审核。验收结果审核通过后,温州保税物流中心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你公司和温州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海关监管等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此函。
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