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846 条关于 "地方法规"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55/93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文字号: 皖税发 (2022) 第22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各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促进涉税中介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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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粤人社规 (2022) 第9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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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粤人社规 (2022) 第11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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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的通告
发文字号: () 第0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4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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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内人社发 (2022) 第39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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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20年度第九批、2021年度第七批和2022年度第一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京财税 (2022) 第1069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3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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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淄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和中国(日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政字 (2022) 第82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3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淄博市人民政府、日照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要求,现将《中国(淄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日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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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冀人社规 (2022) 第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3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税务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要求,现就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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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做到”“十严禁”》的通知
发文字号: 皖税发 (2022) 第24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0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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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湘人社规 (2022) 第1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9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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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黔税函 (2022) 第9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9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各市、自治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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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京市监发 (2022) 第50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9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信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实施“多报合一”改革。现就有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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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岗位扩就业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宁人社发 (2022) 第59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8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岗位扩就业和稳岗促就业工作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精神,现就助企纾困进一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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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实施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字号: 深关税 (2022) 第62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8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深圳海关各隶属海关单位、总关各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深圳市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良好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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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陕人社函 (2022) 第16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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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闽人社文 (2022) 第6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8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设区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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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0年第2号和第4号公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文字号: 内财税公告 (2022) 第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7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扶持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产、土地租金压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继续按《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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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藏人社发 (2022) 第36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7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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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人社办 (2022) 第22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3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税务局,抚顺市、锦州市、铁岭市、葫芦岛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为落实部分行业纾困政策,根据《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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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医保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 (2022) 第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3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以及相关行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纾困扶持政策,现就我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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