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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发文字号: 皖税发 (2022) 第22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各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各市、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促进涉税中介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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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粤人社规 (2022) 第9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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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粤人社规 (2022) 第11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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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的通告
发文字号: () 第0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4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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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内人社发 (2022) 第39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助力稳就业保民生,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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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20年度第九批、2021年度第七批和2022年度第一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京财税 (2022) 第1069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3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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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淄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和中国(日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鲁政字 (2022) 第82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3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9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淄博市人民政府、日照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要求,现将《中国(淄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日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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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冀人社规 (2022) 第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3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税务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要求,现就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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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做到”“十严禁”》的通知
发文字号: 皖税发 (2022) 第24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20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省“一改两为”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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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湘人社规 (2022) 第1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9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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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黔税函 (2022) 第9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9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各市、自治州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局内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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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做好“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京市监发 (2022) 第50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9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的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信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实施“多报合一”改革。现就有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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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岗位扩就业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宁人社发 (2022) 第59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8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岗位扩就业和稳岗促就业工作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精神,现就助企纾困进一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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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实施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字号: 深关税 (2022) 第62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8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深圳海关各隶属海关单位、总关各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深圳市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良好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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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陕人社函 (2022) 第16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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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闽人社文 (2022) 第6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8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设区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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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继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0年第2号和第4号公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文字号: 内财税公告 (2022) 第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7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扶持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产、土地租金压力,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继续按《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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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藏人社发 (2022) 第36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7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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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人社办 (2022) 第22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3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沈抚示范区党建工作部、税务局,抚顺市、锦州市、铁岭市、葫芦岛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管部门,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为落实部分行业纾困政策,根据《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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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医保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 (2022) 第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3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以及相关行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纾困扶持政策,现就我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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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 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内人社办发 (2022) 第6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3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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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厦人社 (2022) 第11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3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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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暂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告
发文字号: 京社保发 (2022) 第4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3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工作、生活暂时遇到困难。为帮助这类人员渡过难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和人社部《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要求,现就本市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暂缓缴纳基本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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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内人社办发 (2022) 第6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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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文字号: (2022) 第3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实施联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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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
发文字号: (2022) 第3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2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实施联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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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内商贸字 (2022) 第336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2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5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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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 第187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1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各市、县(区)税务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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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通知
发文字号: 皖税办发 (2022) 第2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1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厅〔2021〕36号),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更好服务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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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云人社通 (2022) 第2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10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滇中新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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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人社厅发 (2022) 第55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9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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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人社厅发 (2022) 第37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9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省社会保险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转发给你们。为确保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山西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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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通告
发文字号: 京人社发 (2022) 第3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8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以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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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 第0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7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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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 第0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7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促就业力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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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人社厅发 (2022) 第52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7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自治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人社部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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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给予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导》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税函 (2022) 第9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7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2022〕14号)中“给予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税收优惠。2022年,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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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符合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告
发文字号: (2022) 第6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6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相关要求,深圳市共有92家税务师事务所符合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资质,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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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新人社函 (2022) 第88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6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新疆油田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吐哈油田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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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减免租金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晋税发 (2022) 第21号 发文日期:2022年5月6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各市税务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省局第二税务分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决策部署,切实帮助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鼓励疫情期间为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的承租方减免租金,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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