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307 条关于 "进出口税收"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45/66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2004) 第64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84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62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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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集中及出口退税用专用发票稽核结果数据下发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2004) 第61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43号)对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按照该文件的修订内容,现将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集中及出口退税用增值税专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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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焦炭和炼焦煤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明电 (2004) 第3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9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同意,对出口焦炭、炼焦煤停止出口退税。经商国家发改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l、从2004年5月24日起,对出口商品代码为2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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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国家林业局2004年度种子(苗)种用野生动植物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关税 (2004) 第23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1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1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十五”期间继续保留对进口种子(苗)、种用野生动植物的税收优惠政策。具体管理办法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五”期间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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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2004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关税 (2004) 第18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海关总署: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十五”期间继续保留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农业部提出的申请,现下达农业部2004年度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的免税进口计划(见附件),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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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宫内节育器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关税 (2004) 第17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4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海关总署:   根据我国增值税条例,“避孕药品和用具”属于增值税免征税目,现特予以明确。即从2004年5月1日起,对“宫内节育器”(税则号90189080)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此前所征税款不予退回。   请通知各海关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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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外汇局关于印发《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审批标准和程序》的通知
发文字号: 署加发 (2004) 第102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规范对设立出口加工区的管理,防止重复建设,促进出口加工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要求,海关总署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研究制定的《设立出口加工区的审批标准和程序》,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设立出口加工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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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退税电子数据传输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481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5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随着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深入,相关电子信息在出口退税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日益显现。为确保出口退税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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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磷酸氢二铵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明电 (2004) 第2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9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决定,对出口磷酸氢二铵暂停出口退税。经商国家发改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l、自2004年4月2日至2005年4月1日,对出口商品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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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出口退税清算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419号   发文日期:2004年3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决定,及时解决累计欠退税,总局决定,对出口企业2003年12月31日以前报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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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收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关税 (2004) 第7号   发文日期:2004年3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广东分署,海关总署驻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关于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收政策问题的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口货物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税收政策问题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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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尿素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明电 (2004) 第1号   发文日期:2004年3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6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10号)中“为控制出口,暂停尿素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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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升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系统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数据接口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381号   发文日期:2004年3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出口退税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133号)和《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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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加强出口退税计划与地方财政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2004) 第33号   发文日期:2004年3月1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明电[2003]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2004年1月1日后企业出口货物发生的出口退税实行中央、地方分别按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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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不退税和调低退税率货物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4) 第52号   发文日期:2004年3月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0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国发〔2003〕24号)精神,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或降低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后,生产企业(包括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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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据集中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301号   发文日期:2004年2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为做好出口退税等3类数据在省局、总局集中存储、管理和有效利用,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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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额调库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明电 (2004) 第8号   发文日期:2004年2月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确保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顺利运行和2004年全年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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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4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131号   发文日期:2004年1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全文失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2015-12-31   税总发〔2015〕162号)附件41《废止文件清单》序号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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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132号   发文日期:2004年1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经研究,现就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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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列名钢铁企业销售“加工出口专用”钢材适用退税率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4) 第15号   发文日期:2004年1月1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6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1.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执行加工出口专用钢材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5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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