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902 条关于 "其他财会法规"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22/46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关于报送二OO三年度会计报表及缴纳会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苏会协 (2003) 第123号   发文日期:2003年12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0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直管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注协财务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二OO三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及二OO四年会费缴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二OO三年度会计报表报送要求: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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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注册税务师英文译名及变更网站域名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注字 (2003) 第19号   发文日期:2003年11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7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了统一注册税务师行业使用的专用名词的英文译名,经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确认,现将注册税务师等英文译名及变更网站域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册税务师:Certified  Tax  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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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有关问题解答(一)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资厅评价 (2003) 第59号   发文日期:2003年11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9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中央企业:  为做好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根据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现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有关问题解答(一)》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有关问题解答(一)  一、关于企业集团境内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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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02至2003年度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京会协 (2003) 第154号   发文日期:2003年11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3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以下简称《年检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我会将组织2002—2003年度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请你们根据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及时上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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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企业200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资厅评价函 (2003) 第351号   发文日期:2003年11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200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104号)要求,解决电力体制改革对财务决算工作的影响,确保完成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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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工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字号: 会协 (2003) 第86号   发文日期:2003年11月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15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资产评估协会:  为支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法执业,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起草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维权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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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3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资评价 (2003) 第104号   发文日期:2003年10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40   来源:国务院   来源可信度:
各中央企业:  为认真做好2003年度中央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促进提高企业财务决算信息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财务决算是企业年度会计期间资产质量、财务效益、资本保值增值等基本情况的综合反映,是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运营状况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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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资评价 (2003) 第102号   发文日期:2003年10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47   来源:国务院   来源可信度:
各中央企业:  为促进提高中央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规范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现将《2004年度中央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及编制说明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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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北京市代理记帐行政审批”工作下放至区县财政局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京财会 (2003) 第1861号   发文日期:2003年10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区县财政局:  随着北京市经济发展环境状况的逐年开放和扩大,各类企业对代理记帐的业务需求量也在不断增加。为规范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依据财政部财会字[94]第24号《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鉴于北京市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调查落实下放行政审批权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要求,和区县财政局具备行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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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及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字号: 浙注协 (2003) 第84号   发文日期:2003年10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61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及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组成人员,已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附件:    1.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委员会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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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资评价 (2003) 第73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68   来源:国务院   来源可信度: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企业:  为了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清产核资政策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现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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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资评价 (2003) 第74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35   来源:国务院   来源可信度: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企业:  为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及国家有关清产核资政策,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清产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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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四)
发文字号: (2003) 第0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第五章  清产核资的组织  第二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者交办的企业清产核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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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五)
发文字号: (2003) 第0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第六章  清产核资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企业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审核和资产损失的认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清产核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严格把关,依法办事,严肃工作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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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六)
发文字号: (2003) 第0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违反本办法所规定程序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其重新开展清产核资。  第四十六条、企业在清产核资中有意瞒报情况,或者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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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2003) 第0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1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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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一)
发文字号: (2003) 第0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1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真实反映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状况,完善企业基础管理,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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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二)
发文字号: (2003) 第0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6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第二章  清产核资的范围  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一)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二)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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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三)
发文字号: (2003) 第0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第四章  清产核资的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清产核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企业提出申请;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同意立项;  (三)企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账务清理、资产清查等工作;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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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资评价 (2003) 第58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52   来源:国务院   来源可信度:
各中央企业:  为摸清中央企业“家底”,核实中央企业资产质量,推动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以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工作,我委决定从2003年9月起,有步骤地组织中央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现将《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执行和落实,并将工作中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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