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866 条关于 "其他财政法规"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129/144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民政系统搞好开源节流加强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民办发 (1990) 第32号   发文日期:1990年8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95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  现将我部综合计划司《关于民政系统搞好开源节流加强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和当地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实施意见,并抄告我部。  附:关于民政系统搞好开源节流加强计划财务管理工作的几点意见近几年来,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失效](2006.3.30)
发文字号: 财农税字 (1990) 第56号   发文日期:1990年7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现将《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减免政策,从严控制减免范围,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耕地...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高级知识分子发放特殊津贴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人专发 (1990) 第6号   发文日期:1990年7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3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为了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我国高级专家的关心与爱护,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经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部分高级知识分子发放特殊津贴。现就具体部署实施这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给部分高级知识分子的特殊津贴列为国家财政专款,由国家人事部在每年二月底前将全年津贴额一次拨给有关部门和地...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财政部转达国务院关于研究清理整顿国库券中介机构有关决定的通知[失效](1999)
发文字号: 财国债字 (1990) 第82号   发文日期:1990年7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7月5日,国务院副秘书长白美清同志主持清理整顿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国库券中介机构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的会议纪要中,有关清理整顿国库券中介机构所作出的五项决定,转达给你们。  这五项决定是:  一、债券市场和国库...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能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电力建设项目提前投产收益问题的若干规定
发文字号: 能源经 (1990) 第631号   发文日期:1990年7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87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为了缩短电力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尽快发挥投资效益,现对电力建设项目实行提前投产收益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凡实行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和招标承包的电力建设项目,均须考核建设工期。完成考核工期即可提取提前投产收益。火电、送变电项目的考核工期由建设单位、水电项目的考核工期由施工单位(水电工程局)对项目主...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解答[失效](2006.3.30)
发文字号: 财农税字 (1990) 第64号   发文日期:1990年6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  我部颁发《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后,有些省市提出一些具体问题,要求我部予以明确。为了便于各地正确贯彻执行《暂行规定》,做好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工作,现将《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解答》发给你们,...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若干规定
发文字号: 中宣发文 (1990) 第8号   发文日期:1990年6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09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认真做好评聘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的评聘范围是:在企业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指企业党委的负责人、组、宣、办、研究、统战等部门和纪委中直接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专...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人事部、财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部关于提高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标准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人薪发 (1990) 第12号   发文日期:1990年6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58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关于提高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标准问题,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天三角、四角、五角,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天六角、八角、一元。  二、这次提高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标准,仍按劳人薪〔1987〕9号和36号文件规定的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范围执...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水财 (1990) 第16号   发文日期:1990年6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01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的整治和管理,合理采挖河道砂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包括淘金其它金属及非金属)。  第三条 河道采砂必须服从河道整治规划。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按河道管理权限实行...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商业部、财政部关于继续执行《市场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商财联字 (1990) 第144号   发文日期:1990年6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5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1988年7月30日,财政部和商业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通(1988)26号关于建立商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两级市场调节基金的批复精神,曾以(88)商财字295号文联合颁发了《市场调节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规定从1988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二年。经过二年的实践证...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劳办计字 (1990) 第17号   发文日期:1990年6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97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为加强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现将《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考评办法为加强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做好统计服务和统计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及评比资格凡执行劳动部制定的统计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今年国债发行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国债电字 (1990) 第3号   发文日期:1990年6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1990年国库券条例》、《1990年特种国债条例》已经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日内发布。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在国库券发行工作中,对因市场疲软停工停产的企业职工,在任务分配上要给予照顾;鉴于今年企业资金紧张,特种国债任务有可能完不成,而国库券发行条件又...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盐业生产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字号: (1990) 第0号   发文日期:1990年6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4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为加快我国盐业生产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盐业生产发展基金,作为国家盐业固定资产投资外的补贴性专项资金,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为管好用好此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来源基金按国家物价局、轻工业部〔1989〕价轻字805号《关于提高盐价的通知》及国家物价局、轻工业部...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重申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公费医疗费用不得实行定额包干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民优发 (1990) 第15号   发文日期:1990年5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0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民政、卫生、财政厅(局)、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保证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一九八三年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以[民(1983)优103 号]联合发出《关于在乡二等以上残废军人公费医疗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废军人的公费...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公司、银行列入国家机关、事业或企业单位调资范围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人薪发 (1990) 第10号   发文日期:1990年5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04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中发〔1989〕8号)和《国务院批转人事部、国家计委、财政部1989年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1989〕82号)文件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部分公司和银行、保险系统列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单位调资范围的...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地方财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失效](2006.3.30)
发文字号: 财法字 (1990) 第25号   发文日期:1990年5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方财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国务院《法规、规章备案规定》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财政规范性文件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财政厅、局(以下简称财政厅、局)根据国家现行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程序单独制定以及与其它部门联合制定的普...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财政部关于下发《财政部门办理国债券还本付息帐务处理及实际兑付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国债字 (1990) 第51号   发文日期:1990年5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西藏不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现发去《财政部门办理国债券还本付息帐务处理及实际兑付办法》试行稿,请边执行,边提出改进意见。  办法中第四部分《单位购买国债券到期的兑付》是指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的特种国债,今年均没有到期兑付的事项。  附件:财政部门办理国债券还本付息帐务处...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物资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执行统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 物调字 (1990) 第205号   发文日期:1990年5月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4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进一步推动机电设备招标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13号和国发〔1987〕52号文关于为支持招标所需费用,可向委托招标单位和中标企业收取合理的费用,以解决正常开支的精神,现将申请进口机电设备国内招标的统一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资产年度汇总报表编报暂行办法
发文字号: 国资综字 (1990) 第24号   发文日期:1990年5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1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预算内全民所有制单位,不包括预算外企事业单位、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①(二)国有资产年度汇总报表按现行财务隶属关系组织编报。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汇总编报本地区的国有资产年度汇总报表,并应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交通部 财政部 公安部 关于专用囚车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 交财字 (1990) 第221号   发文日期:1990年4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关于专用囚车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以下简称车购费)问题,交通部、财政部(85)交公路字1772号文已有规定。根据近年来的执行情况,现对专用囚车的免征范围等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专用囚车免征范围,只限于县级以上法院(包括人民法庭)、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以及铁道、交通、民航、林业、海事等同级...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共 2866 条关于 "其他财政法规"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129/144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