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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9号(关于电子保函区域通用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89号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配套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广东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海关总署决定在区域内海关推动电子保函“一关备案、区域通用”改革试点,打破关区界限,降低通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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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8号(关于原产于萨尔瓦多的产品适用最惠国税率问题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88号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2日起,对原产于萨尔瓦多的产品适用最惠国税率。对2014年7月2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申报进口的原产于萨尔瓦多的商品,已按照普通税率征收税款的,准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多征税款的退还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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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7号(关于公布2015年1月1日起港澳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87号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澳门CE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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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5号(关于调整进口环节消费税政策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85号 发文日期:2014年11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进口环节消费税政策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消汽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进口环节消费税。气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车继续分别按3%和10%的税率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取消汽车轮胎税目。 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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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6号(关于提高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86号 发文日期:2014年11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促进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提高成品油进口环节消费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 二、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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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6号(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在反倾销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76号 发文日期:2014年10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9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11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征税期限届满之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自2014年11月2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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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3号(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税率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73号 发文日期:2014年10月1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税号:27011100)、炼焦煤(税号:27011210)、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税号:27011290)、其他煤(税号:27011900)、煤球等燃料(税号:27012000)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无烟煤)、3%(炼焦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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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2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在反倾销税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72号 发文日期:2014年10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9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9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征税期限届满之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对原产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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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令第224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文字号: 署令 (2014) 第224号 发文日期:2014年9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4年9月3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于广洲 2014年9月30日 海关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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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1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在反倾销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71号 发文日期:2014年9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3年9月2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2008年征税期限届满,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复审调查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并于2009年根据复审调查结果,决定自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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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2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特丁基对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62号 发文日期:2014年8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8月22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特丁基对苯二酚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57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8月22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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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0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60号 发文日期:2014年8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8月14日起,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56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8月14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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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9号(关于精对苯二甲酸反倾销措施中韩企业权利义务变更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59号 发文日期:2014年8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0年8月12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精对苯二甲酸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10年第51号公告。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商务部审查后决定由韩国三星综合化学株式会社(Samsung 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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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5号(关于调整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税率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55号 发文日期:2014年7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国务院令第3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国务院令第329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7月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和反补贴税税率进行调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44号公告(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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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3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43号 发文日期:2014年6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8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自2008年6月9日起5年。201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该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根据商务部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6月8日起对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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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0号(关于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四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40号 发文日期:2014年5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2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5月31日起,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四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32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5月31日起,海关对进口原产于欧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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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9号(关于调整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进口暂定税率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39号 发文日期:2014年5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一)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96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税目84734010的名称“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修订为“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和循环出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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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7号(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37号 发文日期:2014年5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3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4年5月14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5月14日起,海关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税则号列:9001100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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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4号(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34号 发文日期:2014年4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9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4年4月30日起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4月30日起,海关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特丁基对苯二酚(税则号列:2907299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关税和进口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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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35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4) 第35号 发文日期:2014年4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4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期限为2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14年第25号公告和2014年第26号公告(详见附件1和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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