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543 条关于 "预算管理"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26/28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关于印发《地方预算编制软件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2) 第289号   发文日期:2002年4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1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切实做好全国地方预算编制软件的推广应用工作,我部制定了《地方预算编制软件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地方预算编制软件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地方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提高地方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全国地方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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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2) 第97号   发文日期:2002年4月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8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解放军总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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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
发文字号: 财预 (2002) 第27号   发文日期:2002年1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明电[2001]3号),切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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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安等部门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2) 第9号   发文日期:2002年1月1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最高人民法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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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1) 第523号   发文日期:2001年12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中心支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的管理,并充分调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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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编报非贸易非经常性购汇人民币限额2001年执行情况和2002年预算的通知[失效](2006.3.30)
发文字号: 财预 (2001) 第411号   发文日期:2001年9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做好2001年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以下简称购汇限额)执行情况和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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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1) 第331号   发文日期:2001年7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4]84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有关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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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股减持收入缴库及中央财政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之间资金往来管理的通知[失效](2006.3.30)
发文字号: 财预 (2001) 第271号   发文日期:2001年6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入资金、国有股减持收入以及其他形式筹集的资金。为保证国有股减持收入及时足额缴库,规范中央财政与全国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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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修订《国债转贷协议》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1) 第270号   发文日期:2001年6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1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中央财政将部分新增国债资金转贷给地方,用于国务院确定的国债资金建设项目。1998年转贷国债资金的协议,我部已经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签订;1999年、2000年的转贷协议文本已经下发,目前尚未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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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安部关于使用《治安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代收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1) 第260号   发文日期:2001年5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铁道部公安局,交通部公安局,民航总局公安局,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罚款票据的管理,保证各项罚没收入正常缴库,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当场处罚罚款票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预〔2000〕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铁路、交通、民航和森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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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增设预算支出科目的通知[失效](2006.3.30)
发文字号: 财预 (2001) 第250号   发文日期:2001年4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便于统计和管理国债专项资金,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决定对《2001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进行修改:  一、在“一般预算支出科目”01类“基本建设支出”的0101款“冶金工业基建支出”下增设010151项“国债专项基建拨款”,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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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非当场处罚情况下当场收缴罚款适用票据的函
发文字号: 财预 (2001) 第243号   发文日期:2001年4月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5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海关总署:  你署转来的《海关总署关于请明确当场收缴罚款使用收据问题的函》(署财函[2001]8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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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转贷地方国债资金改为拨款以前利息计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1) 第68号   发文日期:2001年3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转贷协议》及有关规定,转贷地方国债资金在改为拨款以前,中央财政应按地方实际占用资金时间计收利息。为了减轻地方的偿债负担,简化和规范利息计收工作,现对有关规定作适当调整,特通知如下:  一、改为拨款的转贷地方国债资金利息按年计收。即改为拨款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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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1) 第330号   发文日期:2001年2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2〕第 355 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有关企业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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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海关各类罚没收入缴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0) 第323号   发文日期:2000年11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北京市、天津市、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厦门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北京市、天津市、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厦门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北京、天津、黄埔、上海、南京、厦门海关,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天津、上海、南京、广州分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根据财政部、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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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编报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2000年执行情况和2001年预算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0) 第286号   发文日期:2000年10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1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做好2000年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以下简称购汇限额)执行情况和2001年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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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做好罚款票据领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0) 第143号   发文日期:2000年8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我部制定的《当场处罚罚款票据管理暂行规定》已印发执行。为规范管理,做好罚款票据领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罚款票据分为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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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
发文字号: 财预 (2000) 第134号   发文日期:2000年8月1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为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关于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精神,各地要按照本地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对实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县、乡财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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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0) 第127号   发文日期:2000年8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1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协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将外交、工商、农业等部门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收费(基金)〕(具体目录见附件)纳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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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拨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 (2000) 第128号   发文日期:2000年8月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9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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