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867 条关于 "其他财政法规"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38/72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注册收费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76号   发文日期:1999年10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卫生部:       你部关于《申请批准医师资格考试、注册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卫规财发〔1999〕第22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为了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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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资人资格有关问题的复函[失效]
发文字号: 财协字 (1999) 第140号   发文日期:1999年10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资格有关问题的函》(工商企函字「1999」第13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会计师事务所除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外,还办理其他咨询服务业务。如果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业务中包括资产评估、税务代理、基建工程预决算审核等业务,该所的具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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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下售付费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汇发 (1999) 第372号   发文日期:1999年10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9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北京、重庆外汇管理部,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完善国家售付汇和税收管理,现就办理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手续须提交有关税务凭证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国境内机构(指公司、企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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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下发《1999年度汇总会计报表[行政事业单位类]》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统字 (1999) 第23号   发文日期:1999年10月1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7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为促进做好199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决算工作,及时掌握1999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收支情况等信息,我们按照“统一设计、口径一致、集中布置、一表多用、数据共享”的基本原则,在1998年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年度汇总决算报表和199 8年行政事业单位类国有资产年度报表的基础上,统一设计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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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社字 (1999) 第158号   发文日期:1999年10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6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和有关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国家、单位和职工的利益,保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经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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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1999年第7号——发行1999年凭证式(三期)国债的有关事宜
发文字号: 财政部公告 (1999) 第7号   发文日期:1999年10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9年凭证式(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发行总额为550亿元,分为三年期和五年期两种,其中三年期385亿元,票面年利率为百分之二点七八;五年期165亿元,票面年利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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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49号   发文日期:1999年10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切实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59号),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保证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经商建设部,现对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如下:&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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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社字 (1999) 第157号   发文日期:1999年10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和就业工作任务的增加,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安排用于就业方面的经费不断增加,促进了就业工作的开展。但是,就业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经费的筹集和支出也不够规范,亟待加以改进。为了切实加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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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就业经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社字 (1999) 第157号   发文日期:1999年10月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年来,随着就业形势的变化和就业工作任务的增加,各级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安排用于就业方面的经费不断增加,促进了就业工作的开展。但是,就业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健全,经费的筹集和支出也不够规范,亟待加以改进。为了切实加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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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转股权企业审计评估中有关中介机构资格问题的通知[失效](2006.3.30)
发文字号: 财债字 (1999) 第208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策建议〉的通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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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
发文字号: 财管字 (1999) 第301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5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央管理企业:      为促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加速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规范资产划转操作程序,特制定《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现印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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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军用机场提供民用航空服务代收的机场管理建设费及其资金管理等问题的通知[失效](2006.3.30)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47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解放军总后勤部:       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航总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建设基金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5〕57号),统一规定了全国机场管理建设费的征收标准,并就机场管理建设费的资金管理等问题作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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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国债转贷资金还本付息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预字 (1999) 第479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51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签订的《国债转贷协议》,现将国债转贷资金还本付息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转贷资金还本付息实行“分批计算、分批支付、年终清算”办法。即:每一批转贷资金自财政部拨付之日后的第10日起开始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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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企业效绩评价工作中有关问题解答
发文字号: 财统函字 (1999) 第77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各总公司、集团公司: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人事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的通知》(财统字〔1999〕2号)等效绩评价系列文件下发后,一些地方、部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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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垫款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债字 (1999) 第197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7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为了加强对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听取进出口银行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1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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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改进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的通知[失效]
发文字号: 财预字 (1999) 第464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中央、国务院机关各部委:  为了改进和规范中央预算管理工作,及时批复预算,财政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草拟了《关于改进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的意见》,并已报经国务院原则同意。现将《关于改进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部门按《意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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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等收费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43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会《关于申请收取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用的函》(证监函〔1999〕7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会在组织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向报名参加考试人员收取报名考试费;在向考试合格后,经审查获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人员颁发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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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财公字 (1999) 第547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政法补助专款(以下简称中央专款)的管理,充分发挥专款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政法业务工作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专款是为了帮助贫困地区提高政法机关的经费保障程度,实现地区间政法机关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基本平衡,由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中央专款的使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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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债字 (1999) 第193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8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申报程序,现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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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经字 (1999) 第710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计委(物价局)、监察厅(局):  为进一步做好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直属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罚款决定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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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积极扶持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通知
发文字号: 残联教就字 (1999) 第160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3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鼓励、帮助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个体开业”。近十年来,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已有很大发展。实践证明,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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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1999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劳社部发 (1999) 第30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劳动保障、财务工作机构:  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1999年企业工效挂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1999年工效挂钩方案  (一)经济效益基数的确定。新挂钩企业一般以上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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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复河北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40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河北省财政厅、物价局:  你厅、局《关于申请保留省财政、物价部门出台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冀财综字[1998]第83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复涉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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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复河南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9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保留我省涉及企业收费项目的函》及《关于补报保留涉及向企业收费项目的函》(豫政文[1998]13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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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复吉林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8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送清理检查涉企收费项目情况和意见的函(吉政明电[1997]61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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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复湖北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7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1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保留有关收费项目的函(鄂政函[1998]176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字[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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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复山东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6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1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保留部分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鲁政字[1998]274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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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5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保留22项经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批准涉及企业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请示》(桂政报[1998]118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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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复贵州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4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拟保留产权登记费和年度检验费的函(黔府函[1998]136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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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复北京市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3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暂予保留“建筑行业管理费”和“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的函》(京政函[1998]25号)和《关于上报协调解决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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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解决拖欠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社字 (1999) 第132号   发文日期:1999年9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策建议〉的通知》(中发〔1999〕1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69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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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发文字号: 财政部 (1999) 第5号   发文日期:199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7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由财政部在原定全年国债发行规模基础上,向商业银行增发600亿元长期国债。现就有关发行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发国债定名为记账式(六期)国债(简称“本期国债”),总额600亿元,期限10年,实行浮动利率,各年付息利率按本付息期起息日当日一年期银行储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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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复北京市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3号   发文日期:199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暂予保留“建筑行业管理费”和“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的函》(京政函[1998]25号)和《关于上报协调解决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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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复广西壮族自治区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5号   发文日期:199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请求保留22项经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批准涉及企业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请示》(桂政报[1998]118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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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复贵州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4号   发文日期:199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拟保留产权登记费和年度检验费的函(黔府函[1998]136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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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复河北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40号   发文日期:199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河北省财政厅、物价局:  你厅、局《关于申请保留省财政、物价部门出台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冀财综字[1998]第83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复涉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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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复河南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9号   发文日期:199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请求保留我省涉及企业收费项目的函》及《关于补报保留涉及向企业收费项目的函》(豫政文[1998]13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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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复湖北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7号   发文日期:199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保留有关收费项目的函(鄂政函[1998]176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字[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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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复吉林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8号   发文日期:199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吉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送清理检查涉企收费项目情况和意见的函(吉政明电[1997]61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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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复山东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
发文字号: 财综字 (1999) 第136号   发文日期:199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保留部分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鲁政字[1998]274号)收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和《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重新审批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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