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97 条关于 "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1/5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9号(关于增列保税展品及保税中转监管方式的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23) 第109号   发文日期:2023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规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监管和统计,海关总署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公告如下:     一、保税展品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5072”,全称“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展览品&...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23) 第75号   发文日期:2023年6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以下统称“两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第227号、第235号、第240号、第263号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废止2001年第13号等5部公告的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23) 第12号   发文日期:2023年2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3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进一步规范海关加工贸易监管制度,推动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监管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内容已被现行政策覆盖或者已不再符合当前工作要求的2001年第13号公告、2005年第38号公告、2005年第57号公告、2009年第51号公告、2013年第51号公告等5部公告。   ...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1号(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121号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1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的要求,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特制定《海南自由贸...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0号(关于调整海南进出境游艇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80号   发文日期:2020年7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国函〔2020〕88号),对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游艇,游艇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免于为游艇向海关提供担保。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公告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8号(关于调整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78号   发文日期:2020年7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7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根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放宽加工贸易内销申报纳税办理时限:   一、对符合条件按月办...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3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73号   发文日期:2020年6月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设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对进出海南洋浦保税港区的货物,除禁止进出口和限制出口以及需要检验检疫的货物外,试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55号   发文日期:2020年4月1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0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4日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8号(关于精简和规范作业手续 促进加工贸易便利化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218号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9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海关总署研究决定对部分加工贸易业务办理手续进行精简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手册设立(变更)一次申报,取消备案资料库申报   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管理系统办理加工...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4号(关于优化进境保税油检验监管工作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204号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1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19〕38号)要求,海关总署决定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进境保税油检验监管制度”复制推广到全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0号(关于简化保税物流中心(B型)延续有效期工作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210号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海关总署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将保税物流中心(B型)延续有效期审批工作委托各直属海关办理。   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营企业应当在《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78号(关于调整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货物申报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178号   发文日期:2019年11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5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下统称“区域(场所)”)内销货物享受优惠关税待遇,海关总署决定调整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 区域(场所)货物申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于出区域(场所)内销时申请适用协...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158号   发文日期:2019年10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的要求,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发展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保税货物租赁   (一)本公告适用于租赁企业和承租企业以综合保税区内保税货物为租赁标的物(以下简称...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1号(关于开展天然橡胶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121号   发文日期:2019年7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支持开展天然橡胶期货保税交割业务,明确海关监管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然橡胶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应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内开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应将开展天然橡胶期...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 文化和旅游部公告2019年第67号(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艺术品审批及监管手续的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文化和旅游部公告 (2019) 第67号   发文日期:2019年4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促进综合保税区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有关要求,海关总署、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简化综合保税区艺术品进出口审批及监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7号(关于启用出境加工电子账册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57号   发文日期:2019年3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促进和规范出境加工业务发展,海关总署升级保税综合管理子系统,开发上线了出境加工电子账册(以下简称“出境加工账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日起,海关总署正式启用出境加工账册,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50号(关于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50号   发文日期:2019年3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简化综合保税区货物、物品进出区管理,推进贸易便利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化综合保税区进出区管理是指允许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6号(关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动植物产品检验项目实行“先入区、后检测”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36号   发文日期:2019年2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经风险分析,决定对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的动植物产品的检验项目实行“先入区、后检测”监管模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动植物产品是指从境外进入综合保税区后再运往...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7号(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27号   发文日期:2019年1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9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的要求,加快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创新升级,促进综保区保税研发业态发展,现就综保区开展保税研发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保区内企业(以下简称&ldq...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9号(关于“保税混矿”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8) 第199号   发文日期:2018年12月1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下简称“特殊区域”)开展“保税混矿”业务,促进特殊区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保税混矿”,是指特殊区域内企业对以保税方式进...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共 97 条关于 "加工贸易保税监管类"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1/5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