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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5号(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0) 第15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oV。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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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6号(关于解除博茨瓦纳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禁令的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0) 第26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博茨瓦纳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禁令,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牛及相关产品输华。原动植物检疫局《关于暂停从博茨瓦纳进口牛及牛产品的紧急通知》(动植检动字〔1996〕3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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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关于解除博茨瓦纳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0) 第27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博茨瓦纳东北区、杭济区、卡拉哈迪区、南部区、东南区、奎嫩区、卡特伦区及部分中部区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划图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06年第651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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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号(关于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12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甜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西甜瓜进口。现将进口巴西鲜食甜瓜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巴西鲜食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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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号(关于进口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13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哈萨克斯坦乳品进口。现将进口哈萨克斯坦乳品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哈萨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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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4号(关于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14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落实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同意增加珲春—俄罗斯克拉斯基诺公路口岸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出境口岸,增加俄罗斯斯拉夫扬卡港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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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0年第11号(关于防止波兰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 (2020) 第11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20年1月7日,波兰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通报,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4日,该国卢布林省(Lubelskie)、大波兰省(Wielkopolskie)发生8起H5N8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   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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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8号(关于2020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8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1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现将2019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0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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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号(关于进口尼日利亚饲用高粱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7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农业检疫局关于尼日利亚饲用高粱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尼日利亚饲用高粱进口。现将尼日利亚饲用高粱输华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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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6号(关于进口墨西哥浆果陆海联运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6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墨西哥合众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墨西哥输华浆果陆海联运要求》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检疫要求的墨西哥浆果以陆海联运方式进口。现将进口墨西哥浆果陆海联运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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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号(关于进口阿根廷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3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根廷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关于阿根廷鲜食柑橘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阿根廷鲜食柑橘进口。现将进口阿根廷鲜食柑橘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阿根廷鲜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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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号(关于公布准予登记和准予续延登记证书有效期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5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进口棉花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第四十八批准予登记的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准予续延进口棉花境外供货企业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企业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登记有效期3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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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关于发布2019年度《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情况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4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9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明确提出,各缔约国应当“发展、加强和保持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健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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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号(关于中国鲜梨出口巴西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1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业、畜牧和食品供应部关于中国鲜梨输往巴西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中国鲜梨出口巴西。现将中国鲜梨出口巴西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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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号(关于中国猕猴桃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20) 第2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智利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中国猕猴桃输往智利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猕猴桃出口智利。现将中国猕猴桃出口智利植物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猕猴桃出口智利植物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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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海南航空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的通知
发文字号: 署监函 (2020) 第5号   发文日期:2020年1月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近期,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联合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向总署提出了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展“国际通程航班”业务的申请。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同意海南航空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开展“国际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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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33号(关于提醒广大出入境人员关注国际旅行健康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233号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近期,埃博拉病毒病、中东呼吸综合征等烈性传染病,黄热病、疟疾、登革热、寨卡病毒病、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流感、麻疹、白喉等呼吸道传染病,以及霍乱、诺如病毒感染等消化道传染病在不同国家持续流行,对国际旅行健康带来风险。2020年元旦、春节临近,人员出入境进入高峰,为切实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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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8号(关于进口吉尔吉斯共和国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228号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9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兽医和植物卫生安全检验局关于吉尔吉斯共和国输华乳品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吉尔吉斯乳品进口。现将进口吉尔吉斯乳品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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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30号(关于我国输美鲶形目鱼类产品检有关要求的公告)
发文字号: 总署公告 (2019) 第230号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19年11月5日,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向美国出口鲶形目鱼类及其产品的要求》最终规则,允许我国生制鲶形目鱼类(以下简称鲶鱼)产品对美出口,该规则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生效。为方便企业全面掌握有关要求,保障我国输美鲶鱼产品贸易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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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国检鉴〔1991〕275号等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 署检发 (2019) 第225号   发文日期:2019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颁发〈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检鉴〔1991〕275号)及《“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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