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831 条关于 "海关法规"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77/92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海关总署关于加工贸易成品油形式出口复进口试点有关问题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2004) 第22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工贸易成品油形式出口复进口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商机电函〔2004〕6号),决定对部分原油加工贸易经营企业炼制的成品油以形式出口,再形式进口方式开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试点企业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油炼制的成品油原则上应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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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令第1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令 (2004) 第116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0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经2003年11月21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署长 牟新生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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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
发文字号: 第0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9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   (2004年6月16日海关总署令第11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1日海关总署令第194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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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
发文字号: 第0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    (2004年6月16日海关总署令第115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1日海关总署第193号令《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的决定》修改 根据2010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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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令第1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令 (2004) 第115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经2003年11月21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牟新生   二○○四年六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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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令 (2004) 第117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海关总署第246号令)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经2004年6月15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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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2004) 第21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根据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G652A、G652B、G652C)的反倾销调查结果,决定对上述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对外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4年第28号公告,见附件1)。现就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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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修改《内地与澳门海关总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项下水泥原产地标准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2004) 第20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海关总署已于2003年12月31日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以下简称《标准表》)以海关总署2003年第83号公告对外发布。  现经内地与澳门政府部门磋商同意,对《标准表》中第22项商品“其他硅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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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数码相机零件和磨煤机用行星齿轮减速器的进口关税实行暂定税率及调整天然黑珍珠进口暂定税率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2004) 第17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7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天然黑珍珠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04〕5号)及《关于数码相机零件和磨煤机用行星齿轮减速器的进口关税实行暂定税率的通知》(税委会〔2004〕4号)精神,对暂定税率商品范围及部分商品暂定税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4年6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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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药品进行商品归类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2004) 第18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5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便于海关对药品进行商品归类,自公告之日起,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相关注释另有规定以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作为海关商品归类的依据之一。在海关需要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提供该证的复印件。  此前有关货物所征收税款不予调整。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五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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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令 (2004) 第114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1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经2004年4月22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54号)同时废止。     署 长  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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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收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2004) 第15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备案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备案费。现就备案费的收取事项公告如下: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申请人应当为每件备案申请缴纳备案费人民币800元。  二、申请人应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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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令第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令 (2004) 第111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2月24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节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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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第0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   (2004年5月25日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发布 根据2010年11月26日海关总署令第19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4年3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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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 第0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4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004年5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62号公布 根据2018年3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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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有关问题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2004) 第14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8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开展法定检验商品目录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工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号)要求,本法规第三条及附件废止。   海关总署于2003年12月5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已于200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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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务部关于清理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2004) 第19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19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和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我国加工贸易继续发展,必须在规范加工贸易管理的同时,解决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加工贸易逾期手册积案。现就加工贸易逾期未核销手册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在公告施行之日前,因企业已破产、解散、倒闭等产生的逾期手册,有关企业或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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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经由香港和澳门转运进口的《曼谷协定》项下货物,可比照第78号公告执行。对于经其他第三方转运的《曼谷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应提交该第三方海关出具的未再加工证明文件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2004) 第13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9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海关总署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转运进口货物〈未再加工证明〉的规定的公告》(2003年第78号,以下简称第78号公告)发布之后,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经第三方转运进口货物已陆续凭《未再加工证明》通关并享受关税优惠。《曼谷协定》项下经由香港转运进口的货物,由于第78号公告没有明确,中国检验(香港)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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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宫内节育器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 (2004) 第12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宫内节育器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关税〔2003〕17号),自2004年5月1日起,对宫内节育器(税则号列:90189080)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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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发文字号: 交通部令 (2004) 第4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3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港口经营行为,维护港口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港口经营,是指港口经营人在港口区域内为船舶、旅客和货物提供港口设施或者服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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