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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2) 第851号 发文日期:2002年9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按照国务院的文件精神,为支持中国机车车辆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给予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免征2003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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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1) 第770号 发文日期:2001年10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单位工作职能的转变,按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现明确: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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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0) 第635号 发文日期:2000年8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闽地税政三[2000]28号)文收悉。经研究,为促进高校后勤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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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0) 第536号 发文日期:2000年7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不发西藏自治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现将普查的目的、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目的 土地使用税自1998年10月1日开征以来,从未开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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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已缴纳土地使用金的土地使用者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 (1998) 第669号 发文日期:1998年11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已缴纳土地使用金的土地使用权者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甬地税二〔1998〕197号)收悉。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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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江苏省徐州矿务局张集煤矿199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发文字号: 财税 (1998) 第52号 发文日期:1998年3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1997年度受灾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苏财税[1997]63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免征徐州矿务局张集煤矿199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22.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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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字 (1997) 第104号 发文日期:1997年7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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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地字 (1996) 第106号 发文日期:1996年5月27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10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随着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新税制的实施,过去制定的一些地方税减免政策,有的与现行的有关政策不相适应。为了推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使地方税收政策,与相关的政策一致起来,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几项政策进行: 一、对房产管理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及其占用的土地,恢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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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吉林省遭受自然灾害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财税字 (1995) 第54号 发文日期:1995年6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吉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你省《关于遭受自然灾害企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吉地税地字(1994)123号)收悉。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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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若干法规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1995) 第26号 发文日期:1995年5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9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务院国函[1994]93号《国务院关于对军工科研生产调整改革问题的批复》中“军品科研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精神,结合军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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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航空、航天、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字 (1995) 第27号 发文日期:1995年5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1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务院国函[1994]93号《国务院关于对军工科研生产调整改革问题的批复》中"军品科研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精神,结合军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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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受让土地使用权者应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3) 第501号 发文日期:1993年3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成都市税务局: 你局成税函[1992]463号《关于对国内受让土地者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请示》收悉。对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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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3) 第411号 发文日期:1993年3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我局[90]国税函发280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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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企业生产用地适用税额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2) 第1350号 发文日期:1992年9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我局国税函发[1991]484号文中曾规定“对直接用于煤炭生产的占地,在1991年内仍按当地规定的适用税额的低限征收土地使用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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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军队房地产经营管理机构管理的营房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2) 第902号 发文日期:1992年6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我局(89)国税地字第083号《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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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2) 第733号 发文日期:1992年5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我局国税函发[1991]1404号《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系统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曾明确“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原则上应按税法规定缴纳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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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当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2) 第53号 发文日期:1992年2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40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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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系统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1) 第1404号 发文日期:1991年11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第二条废止。 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解决森工企业困难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林业系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林业系统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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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石油生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1) 第485号 发文日期:1991年4月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我局[1989]国税地字第088号《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曾明确“对于直接用于石油生产建设的占地,在1990年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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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企业生产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1) 第484号 发文日期:1991年4月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我局[1989]国税地字第089号《关于对煤炭企业生产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规定》曾明确“对于直接用于煤炭生产的占地,在1990年底前,暂按当地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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