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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缴纳土地增值税的地方。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这里所说的“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 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在...
预定纳税人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时间界限。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 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纳税人预售房地产所取得...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一栋楼房,取得收入500万元。 购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为120万元。 此项资金占用支付的利息为10万元,拆迁、平整土地的费用为70万元,建筑楼房及有关配套设施的成...
计算土地增值额时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 主要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包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 (...
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税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即为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例。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序 毛利率(gross profit margin)是毛利与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百分比,其中毛利是收入和与收入相对应的营业成本之间的差额,用公式表示:毛利率=毛利/营业收入×100%=(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分类方式 毛利率有多种分类方式,按商品大...
序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比率,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负债的能力。概述 流动比率 (current ratio,CR) 指流动资产总额和流动负债总额之比。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还有一个与之相关的概念是速动比率quic...
序 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通常为12个月的时间)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 投资者通常利用该比例值估量某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用该指标在不同公司的股票之间进行比较。 “P/ERatio”表示市盈率;“PriceperShare”表示每股的股价...
应履行印花税缴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个人。 因税法列举的凭证而异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 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办理的合同和书据,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 在一些代理经...
亦称印花税“课税范围”,指税法规定作为印花税征税对象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期,印花税税目有30个,后逐步调整为9个。 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目有13个。 后来,又增加了对股权转让书据征税的规定。 有些国家将非经济凭证列入印花税征税范围,如人事凭证,包括...
应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具体分类项目。 我国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共设置13个税目: (1)购销合同。 凶手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
应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具体分类项目。 我国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共设置13个税目: (1)购销合同。 凶手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
对农民人均口粮和收入规定免征农业税的数额标准。 从1979年开始,农业税征收实行起征点办法。 起征点的口粮标准是:以生产队为单位,水稻地区400斤,杂粮地区300斤,兼种水稻和杂粮的地区,适当低于水稻地区而高于杂粮地区。 经济作物地区在计算起征点时,可参照当地平均人均分配收入水平(原则上相...
对因贫困而缴纳农业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的减免税照顾。 根据农业税条例第20条的有关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所属地区贫困乡(镇)内的贫困户进行减免农业税照顾。 贫困减免不同于对贫困地区的减免,后者属于社会减免的范畴。
根据国家的政策要求,对纳税人的特殊情况给予的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照顾。 农业税的社会减免包括: (1)对于革命烈士家属、在乡的革命残废军人及其他因缺乏劳动力或者其他原因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 (2)对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还有困难的老革命根据地,生产落后、生...
在纳税人的农作物遭受水、旱、风、雹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歉收时所给予的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的照顾。 由于我国幅员广大,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抗灾能力较弱,每年都有局部地区出现这样或那样的自然灾害,造成农业歉收。 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的数额,要按照歉收程度来确定。 减免的原则是:轻灾...
为鼓励开发农业资源,对纳税人给予的减征或者免征农业税照顾。 按照农业税条例规定,对下列农业收入给予一定的免征农业税的优待:(1)从农业科研机关和农业院校进行科学实验的土地以及零星种植农作物的宅旁隙地获得的农业收入,免征农业税;(2)对纳税人依法开垦荒地或者用其他方法扩大耕地面积所得到的农业收入...
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政策规定。 农业税减免是农业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农业税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作为农业税收的一种特殊调节手段及补充措施而存在的。 农业税来自农业,而农业生产由于受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制约,其发展过程存在各种各样的特殊性和差别,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也...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农业税条例的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随同农业税正税征收的一种地方性附加收人。 地方附加一般不超过纳税人应纳正税的15%。 在种植经济作物比较集中、收入较高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农业税附加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30%。 1961年中央调整农业税负担时,规定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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