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846 条关于 "地方法规"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60/93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 减免政策的公告
发文字号: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 (2022) 第1号   发文日期:2022年4月1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 10 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 第0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31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县(市、区)税务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小微企...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文字号: (2022) 第2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31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退役士兵创业创新,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教委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津人社规字 (2022) 第8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31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为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现将《天津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人社局 ...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发文字号: 税总纳服函 (2022) 第32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31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落实落地,税务总局决定,在年初已陆续出台10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的基础上,聚焦推进党史学习...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征比例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京财税 (2022) 第721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31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0号,见附件)授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六税两费”减征比例明确如...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减免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字号: 吉财公告 (2022) 第14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30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帮助困难企业减轻负担,现将吉林省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核准期, 由按年核准改为按季核准。     二、2022年纳税确有困难...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粤税函 (2022) 第71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30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级地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2〕24号)转发给你们,省税务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渝财规 (2022) 第2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30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rdq...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 (2022) 第2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9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提升纳税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使用体验,结合前期全电发票试点情况,税务机关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升级。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2021-2023年度)的通知
发文字号: 厦财税 (2022) 第3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9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
发文字号: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 (2022) 第14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9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8年度第十九批、2019年度第十三批、2020年度第八批和2021年度第六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京财税 (2022) 第675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9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皖税函 (2022) 第73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8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更好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根据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rd...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发文字号: 赣财税 (2022) 第11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8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县(区)财政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支持和促进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将《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中小微企业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
发文字号: 皖财综 (2022) 第299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8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县(区)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决策部署,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现将我省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青财税 (2022) 第5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8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市)财政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日前印发《关于实施...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厦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转发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厦财税 (2022) 第2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5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各区税务局、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闽财规...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甬财税 (2022) 第260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5日   级次:市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区(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各区(县、市)税务局、市局第三税务分局:     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浙江省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落实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辽财税 (2022) 第59号   发文日期:2022年3月25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及沈抚示范区财政局、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0 号 )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共 1846 条关于 "地方法规"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60/93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