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602 条关于 "关税征收管理类"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18/31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7号(关于调整原产于台湾地区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口苯酚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23) 第77号   发文日期:2009年12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自2009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09年第3号公告。2009年3月,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长春人造树脂厂股份有限公司(Chang chun Plastics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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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5号(关于公布2010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及相关事宜)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75号   发文日期:2009年11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制订了《2010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以下简称《香港标准表》,见附件1)和《2010年1月1日起新增澳门享受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以下简称《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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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6号(关于出口至澳门的粮食及其制粉退税及退还保证金问题)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76号   发文日期:2009年11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号、2009年第5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出口至澳门地区用于自用的非配额管理粮食退税及退还税款保证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对出口至澳门自用的非配额管理粮食,澳门经济局已根据澳门进口商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核查,并最终确认了确属澳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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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4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74号   发文日期:2009年11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4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欧盟、韩国、美国和印度的进口三氯甲烷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4年11月30日起,期限为5年。在征税期限届满之际,应国内相关企业的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欧盟、韩国和美国的进口三氯甲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在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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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3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73号   发文日期:2009年11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和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型号为TDI80/20,税则号列为29291010)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3年11月22日起,期限为5年。根据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11月2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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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2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乙醇胺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72号   发文日期:2009年11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4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伊朗、马来西亚、台湾地区和墨西哥的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4年11月14日起,期限为5年。在征税期限届满之际,应国内相关企业的申请,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乙醇胺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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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9号(关于进口粗铜中含金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69号   发文日期:2009年10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1月1日起,对进口粗铜中所含的黄金价值部分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非黄金价值部分仍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享受上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粗铜仅指归入税则号列74020000项下的锭状未精炼铜。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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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0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己二酸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70号   发文日期:2009年10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11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和欧盟的进口己二酸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09年第78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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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7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67号   发文日期:2009年10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09年10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锦纶6切片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详见附件1)。现将执行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10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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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6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进口的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66号   发文日期:2009年10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商务部为此发布了2009年第79号公告(详见附件1)。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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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5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65号   发文日期:2009年9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3年9月29日起,期限为5年。根据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9月29日起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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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4号(关于对原产于菲律宾、老挝和柬埔寨的产品实施2009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税率)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64号   发文日期:2009年9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10月1日起,对原产于菲律宾、老挝、柬埔寨的部分税目商品实施2009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税率(详见附件)。     《2009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税率表(菲律宾、老挝、柬埔寨)》使用了简化的商品名称,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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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3号(关于不锈钢冷轧薄板反倾销案中有关韩国企业权利义务变更事项)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63号   发文日期:2009年9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4月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不锈钢冷轧薄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其中,韩国三原精密金属株式会社(SAMWON PRECISION METALS CO.,LTD.)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9%,并与商务部签订了价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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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2号(关于来料加工装配厂转型为法人企业进口税收问题)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62号   发文日期:2009年9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来料加工装配厂(指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来料加工装配厂,但不包括独立法人企业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来料加工厂)以外商提供的免税进口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外商投资法人企业的,对其在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经办理了加工贸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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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1号(关于废止2006年第21号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61号   发文日期:2009年9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令第125号)、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已于2009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21号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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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60号(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60号   发文日期:2009年9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3年9月9日起,期限为5年。根据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9月8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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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9号(关于境外记者办理异地返还采访器材保证金海关手续)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59号   发文日期:2009年9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简化自行来华采访的外国记者以及来内地采访的香港和澳门记者(以下统称为记者)所携采访器材进出境手续,方便其及时提取采访器材保证金,现就记者办理采访器材保证金异地返还手续公告如下:     一、记者携带采访器材进境,在按照规定缴纳相当于税款的保证金(人民币现金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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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8号(关于废止2005年第4号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58号   发文日期:200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配合我国汽车产业政策的调整,经研究决定,自2009年9月1日起,《进口汽车零部件构成整车特征核定规则》(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4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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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7号(关于公布2009年商品分类决定(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57号   发文日期:2009年8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减少商品归类争议,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外公布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Ⅲ)(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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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5号(关于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苯二甲酸酐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9) 第55号   发文日期:2009年8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2003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苯二甲酸酐征收反倾销税,征税时间自2003年8月31日起,期限为5年。根据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8月3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苯二甲酸酐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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