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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退税的电子化管理就是采用以计算机和网络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为出口退税管理提供现代化手段,同时在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方法上有所创新,使之与现代化手段相适应,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   对出口退税业务全面实行计算机化管理,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电子数据,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严谨性、科学性、高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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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1985年开始,我国全面地实行了出口退税政策,其基本内容是对企业报关出口的货物免征或退还在国内已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其目的是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符合WTO规则,是国际贸易公平竞争的通行作法。   早期的出口退税主要采取手工操作的办法,退税人员就单审单,这样不可避免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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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企业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税,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折人民币金额及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予退税的进项税额,在全部进项税额中剔除后,余额抵扣内销货物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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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含义   外贸企业是指企业有从事对外贸易(进出口)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注册企业的外贸企业相关领域内,这些企业对合法产品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方面,2008年下半年我国外贸形势不好,国家在10月和11月两个月内已两次调高出口退税率来刺激外贸企业出口。   企业商品,产品和服务流通到两个或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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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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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出口业务的概念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销售的一种出口业务。   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帐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   在代理出口业务中受托方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委托企业属自营出口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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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是加工贸易中的又一种贸易方式,它一般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元器材(必要时也提供些技术设备),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我方收取加工费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业务的确定,一般以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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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规定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格式见附件四),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签章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税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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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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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料加工是指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为了加工出口货物而用外汇从国外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零部件和包装材料(以下称进口料件),经加工生产成货物收回后复出口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   对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分别采用了不同的税收政策。   对特准设立的保税工厂,其进料时予以保税,加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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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如何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划分,征税税务机关在执行中存在一定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行出口退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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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境小额贸易是指我国边境地区经批准有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的企业,通过国家指定的陆地边境口岸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的企业或其它贸易机构之间的贸易活动。   (二)对台小额贸易是指经财政部、外经贸部等部门批准的单位从事对台湾等地区一定范围内小批量、多品种贸易的业务。   按照外经贸部、财政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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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概述    补偿贸易双方的关系属于国际贸易范畴内买方与卖方的关系,买方对购进的机器设备或技术知识等,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卖方在工厂企业内不占有股份。   这种形式既利用了外资,也扩大了商品的销售渠道。   补偿贸易常与加工贸易相结合,通常称为“三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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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视同出口,按统一规定的出口货物退税率予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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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可按月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一)外供、远供企业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在供船销售环节予以免税。   (二)对购进供应外轮和远洋国轮的货物,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和适应退税率予以退税,应征消费税货物可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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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国政府已参加的国际公约及中国政府与有关国际组织签订协议的规定,在互惠对等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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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积极鼓励和支持免税店经营国产品,促进我国商品出口,提高我国商品的知名度,我国自1996年9月1日起,对免税店经营国产品试行退(免)税政策。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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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区内企业须按季填报《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耗用水、电、气退税申报表》(见附件),并附送下列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手续。   供水、供电、供气公司(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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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应由企业于中标货物支付验收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退税。   在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同时,还应提供下列证明及资料:   1、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国内其他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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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的项目,招标单位须在招标前将贷款的性质、规模、项目等经当地国家税务局上报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后,其中标的机电产品方可办理退税。   招标单位须在招标完毕后,填写《中标证明通知书》并报所在地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签署意见后直接寄送给中标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中标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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