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74 条关于 "消费税"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14/14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若干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5) 第63号   发文日期:1995年4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1.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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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4) 第267号   发文日期:1994年12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7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第二条、第八条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行政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6号)要求,本法规第五条失效。 3.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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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字 (1994) 第95号   发文日期:1994年12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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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银首饰消费税减按5%征收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字 (1994) 第91号   发文日期:1994年12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金银首饰消费税由10%的税率减按5%的税率征收。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减按5%征收消费税的范围仅限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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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库存汽油、柴油征免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4) 第462号   发文日期:1994年8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晋税流发[1994]第71号请示悉。经研究,我们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16号通知中所说的不再补征消费税的国家计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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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香皂暂时给予减征消费税照顾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字 (1994) 第39号   发文日期:1994年6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     鉴于实行新税制后香皂产品的税负有所上升,目前,企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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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4) 第142号   发文日期:1994年6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提出,在实行新税制之前,痱子粉,爽身粉是单独设置子目征收增值税的,不属于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范围。实行新税制后,对痱子粉,爽身粉是否征收消费税,中不够明确。经研究,鉴于过去这两种产品不属于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范围,因此,实行新税制后对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收消费税。   特此通知,请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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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CH1010微型厢式货车等有关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4) 第303号   发文日期:1994年6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江西省税务局:     你局赣税发[1994]210号请示悉。关于CH1010微型厢式货车、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农用轮胎征收消费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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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4) 第130号   发文日期:1994年5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8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第 62 号)规定,本法规第二条(一)、(三)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实施以来,各地在贯彻执行中陆续反映出了一些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现根据消费税问题座谈会讨论的意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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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库存汽油、柴油征免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字 (1994) 第16号   发文日期:1994年4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8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包括原省会所在地计划单列市):     根据国务院决定,现就商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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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更正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4) 第84号   发文日期:1994年3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第三条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市税务局:   国税函发[1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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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4) 第26号   发文日期:1994年2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哈尔滨、沈阳、长春、西安、南京、成都、武汉、广州市税务局:     我局以国税发(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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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3) 第156号   发文日期:1993年12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5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税务部门现行有效失效废止规章目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要求,本法规第一条,第四条,第五条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市税务局:     现将消费税若干具体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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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3) 第153号   发文日期:1993年12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第45号)规定,本法规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条,第八条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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