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598 条关于 "关税征收管理类"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30/30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13号(关于对经由香港和澳门转运进口的《曼谷协定》项下货物,可比照第78号公告执行。对于经其他第三方转运的《曼谷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应提交该第三方海关出具的未再加工证明文件)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4) 第13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规定,本法规警示通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海关总署关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转运进口货物〈未再加工证明〉的规定的公告》(2003年第78号,以下简称第78号公告)发布之后,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经第三方转运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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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84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调整情况及实行区域性或双边协议税率有关事项)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3) 第84号   发文日期:2003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部分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5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自2004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详见200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现就调整情况及实行区域性或双边协议税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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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78号(关于按照其他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交验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3) 第78号   发文日期:2003年12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1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规定,本法规警示通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中泰蔬菜水果协议》已于200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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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75号(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货物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列明的税目所对应的《曼谷协定》税率征收关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3) 第75号   发文日期:2003年12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规定,本法规警示通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我国与印度两国政府于2003年2月就《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以下简称《曼谷协定》)中相互适用问题达成一致。经双方政府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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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66号(关于对软件数据处理设备完税价格估价)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5) 第66号   发文日期:2003年12月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9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2003年第66、67号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7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规范进口供数据处理设备用载有软件的介质(以下简称介质)的海关估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海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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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67号(关于对完税价格利息费用估价)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3) 第67号   发文日期:2003年12月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6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2003年第66、67号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7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规范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所涉利息费用的海关估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海关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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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40号(关于解决因商品归类错误引起的关税及其他进口环节税的退、补税问题)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3) 第40号   发文日期:2003年6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海关总署2002年第37号公告和海关总署2003年第40号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8号)规定,本法规警示通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为解决因商品归类错误引起的关税及其他进口环节税的退、补税问题,现公告如下: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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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5号(关于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本国子目注释》的公告)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3) 第35号   发文日期:2003年5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2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公布2010年版〈税则〉本国子目注释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使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准确理解进出口货物的协调制度商品归类,正确申报,方便货物通关,财政部和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统计目录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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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0号(对申报进口原产于适用全球配额的国家(地区)的热轧普薄板加征关税)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3) 第30号   发文日期:2003年5月1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至2003年5月14日,实施钢铁产品最终保障措施项下适用全球配额的热轧普薄板(税号:72081000,72082610,72082690,72082710,72082790,72083810,72083890,72083910,72083990,720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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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27号(关于发布对硼酸等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3) 第27号   发文日期:2003年5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规定,本法规警示通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接《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00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03年6月1日起,对硼酸等20种商品(详细商品名称及税则号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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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18号(关于对暂准进口货物在延长期内征税的有关问题)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3) 第18号   发文日期:2003年3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9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部分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5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现对暂准进口货物在延长期内征税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境并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的施工机械、工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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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12号(发布《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国家和地区名单》)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3) 第12号   发文日期:2003年2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9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部分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5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条约或协定、相互给予船舶税费优惠的国家和地区籍的船舶,其吨税按优惠税率计征;其他国家和地区籍的船舶,吨税按普通税率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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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39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进行调整有关事项)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2) 第39号   发文日期:2002年12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0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部分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5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有关详细情况见200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法律出版社出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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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15号(关于对从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3国进口的钢铁产品实施国别限量管理)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2) 第15号   发文日期:2002年7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规定,本法规警示通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号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9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从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3国进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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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10号 (关于公开发行《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2) 第9号   发文日期:2002年6月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5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汇编(世界海关组织1988-2000年归类决定)〉》(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63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保证世界各国应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或HS)的一致性,解决因归类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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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1号(对经海关审核不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价格的可按要求重新审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有关事项)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2) 第1号   发文日期:2002年1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海关已全面实施《WTO估价协定》,为规范海关估价行为,增加透明度,根据2002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从2002年1月7日起,对经海关审核不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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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22号(关于履行关税减免和加入曼谷协定有关协议并对暂定税率进行调整的有关问题)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1) 第22号   发文日期:2001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3   来源:海关总署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废止部分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5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2年1月1日起,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承诺的2002年关税减让义务和我国加入曼谷协定的有关协议,同时对暂定税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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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17号(关于对进口货物的原产地预确定制度)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 (2001) 第17号   发文日期:2001年12月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1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根据《关于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76号)规定,本法规警示通告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为便于进口货物收货人及相关当事人事先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地,中国海关自2001年12月11日起实施对进口货物的原产地预确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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