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14 条关于 "城镇土地使用税"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2/3页 转到:   每页显示数量: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6) 第56号   发文日期:2006年4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9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当前集体土地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研究,现将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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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海整治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5) 第968号   发文日期:2005年10月1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0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填海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青地税发[2005]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享受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的填海整治的土地,是指纳税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自行填海整治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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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2005) 第111号   发文日期:2005年7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1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31号)要求,本法规中的“地方税务局”被修改为“税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国土资源厅(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新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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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房产管理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在房租调整改革后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财税 (2005) 第84号   发文日期:2005年5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6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云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5年5月1日起,将你省曲靖市富源县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提高至每吨3元,省内其他地区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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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关于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政策解释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函 (2005) 第29号   发文日期:2005年3月30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82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解释》(地便函〔2004〕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规定并结合国税发〔2004〕100号文件精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追缴入库。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司关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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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5) 第60号   发文日期:2005年1月1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税发〔2008〕8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们《关于供热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请示》(新地税发〔2004〕163号)和《关于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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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4) 第180号   发文日期:2004年10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3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89]国税地字第140号)的部分内容做适当修改。     即:取消《关于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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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2004) 第100号   发文日期:2004年8月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今年以来,针对国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行业、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多项宏观调控措施加以解决。其中严格土地管理,制止乱占滥用土地,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是一项重要内容。为配合国家开展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发挥税收的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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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940号   发文日期:2004年8月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方便纳税人和有利于税收管理的原则,现将《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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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939号   发文日期:2004年8月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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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499号   发文日期:2004年4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京地税地〔2004〕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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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4) 第36号   发文日期:2004年2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6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经研究,现就有关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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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河北省廊坊市中棉储运中心等3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101号   发文日期:2004年1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廊坊市开发区中棉储运中心等3户企业2003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冀地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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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3) 第1120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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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3) 第1111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北京、河北、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河南、四川、贵州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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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政策调整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函 (2003) 第79号   发文日期:2003年7月9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88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吉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各市县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年税额标准的通知》,结合一些地方提出的意见和实际工作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对调整后的土地使用税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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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吉林省燃料乙醇项目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3) 第82号   发文日期:2003年4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失效。 吉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为推广使用乙醇汽油,开发石油替代资源,调整能源结构,减轻环境污染,解决农产品的产销矛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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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维护和使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数据库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2) 第1084号   发文日期:2002年12月1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全国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从1998年开始设计开发软件,1999年进行普查试点,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查工作,到2001年完成普查数据检验汇总工作,历时四年,取得了重要成果。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中央、省、地(市)、县四级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以下简称税源数据库),为加强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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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和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2) 第186号   发文日期:2002年12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31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1.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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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2) 第852号   发文日期:2002年9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陕西、甘肃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务院的文件精神,为支持中国机车车辆的发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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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2) 第851号   发文日期:2002年9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按照国务院的文件精神,为支持中国机车车辆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给予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免征2003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请遵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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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1) 第770号   发文日期:2001年10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1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单位工作职能的转变,按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定,现明确: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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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0) 第635号   发文日期:2000年8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请示》(闽地税政三[2000]28号)文收悉。经研究,为促进高校后勤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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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0) 第536号   发文日期:2000年7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不发西藏自治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2000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现将普查的目的、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目的  土地使用税自1998年10月1日开征以来,从未开展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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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已缴纳土地使用金的土地使用者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 (1998) 第669号   发文日期:1998年11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3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已缴纳土地使用金的土地使用权者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请示》(甬地税二〔1998〕197号)收悉。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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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江苏省徐州矿务局张集煤矿199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发文字号: 财税 (1998) 第52号   发文日期:1998年3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1997年度受灾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苏财税[1997]63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免征徐州矿务局张集煤矿199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22.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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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字 (1997) 第104号   发文日期:1997年7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8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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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地字 (1996) 第106号   发文日期:1996年5月27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10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随着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新税制的实施,过去制定的一些地方税减免政策,有的与现行的有关政策不相适应。为了推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使地方税收政策,与相关的政策一致起来,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几项政策进行:  一、对房产管理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及其占用的土地,恢复征收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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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吉林省遭受自然灾害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财税字 (1995) 第54号   发文日期:1995年6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吉林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你省《关于遭受自然灾害企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吉地税地字(1994)123号)收悉。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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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航空、航天、船舶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字 (1995) 第27号   发文日期:1995年5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17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务院国函[1994]93号《国务院关于对军工科研生产调整改革问题的批复》中"军品科研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精神,结合军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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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军工企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若干法规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1995) 第26号   发文日期:1995年5月2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9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务院国函[1994]93号《国务院关于对军工科研生产调整改革问题的批复》中“军品科研生产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免征土地使用税”的精神,结合军工企业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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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受让土地使用权者应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3) 第501号   发文日期:1993年3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成都市税务局:   你局成税函[1992]463号《关于对国内受让土地者是否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请示》收悉。对通过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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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司法部所属的劳改劳教单位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3) 第411号   发文日期:1993年3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我局[90]国税函发280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司法部所属的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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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企业生产用地适用税额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2) 第1350号   发文日期:1992年9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我局国税函发[1991]484号文中曾规定“对直接用于煤炭生产的占地,在1991年内仍按当地规定的适用税额的低限征收土地使用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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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军队房地产经营管理机构管理的营房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2) 第902号   发文日期:1992年6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我局(89)国税地字第083号《关于对军队系统用地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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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2) 第733号   发文日期:1992年5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我局国税函发[1991]1404号《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系统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曾明确“林业系统的林区贮木场、水运码头用地,原则上应按税法规定缴纳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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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当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2) 第53号   发文日期:1992年2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40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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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林业系统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1) 第1404号   发文日期:1991年11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第二条废止。   根据国务院《关于研究解决森工企业困难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林业系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林业系统征免土地使用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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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石油生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1) 第485号   发文日期:1991年4月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我局[1989]国税地字第088号《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所属单位用地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曾明确“对于直接用于石油生产建设的占地,在1990年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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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企业生产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1) 第484号   发文日期:1991年4月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我局[1989]国税地字第089号《关于对煤炭企业生产用地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问题的规定》曾明确“对于直接用于煤炭生产的占地,在1990年底前,暂按当地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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