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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第32号 发文日期:2019年9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6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减少纳税申报次数,便利纳税人办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决定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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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18) 第107号 发文日期:2018年9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9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推进去产能、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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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地下人防工程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的公告
发文字号: 税总函 (2013) 第602号 发文日期:2013年10月3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地下人防工程征收房产税问题的请示》(新地税发〔2013〕196号)收悉。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按照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请示中所反映的地下人防工程,已按商品房销售并办理产权证,购房人即是产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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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11) 第90号 发文日期:2011年9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1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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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9) 第3号 发文日期:2009年1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第546号令,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和组织以及华侨、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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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9) 第6号 发文日期:2009年1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第546号令废止了《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和组织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以下统称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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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8) 第152号 发文日期:2008年12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3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统一政策,规范执行,现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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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政发 (2008) 第86号 发文日期:2008年12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8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文件 大政发〔2008〕8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工作,保证税款的及时、均衡、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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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8) 第123号 发文日期:2008年9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00八年九月十九日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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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2007) 第114号 发文日期:2007年10月1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8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明确业务需求,规范操作程序,提高信息的传递、使用效率,根据《税收征管业务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财税部门要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共同制定具体的管理流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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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大地税函 (2006) 第149号 发文日期:2006年12月31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2 来源: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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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更正财税[2006]90号文中有关单位名称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办税 (2006) 第36号 发文日期:2006年8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鉴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名称发生了变化,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90号)中相关单位名称更正如下: 原铁道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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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6) 第17号 发文日期:2006年3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6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铁路运输体制改革情况,现将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的范围补充通知如下: 一、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是指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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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5) 第181号 发文日期:2005年12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7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 ( 局 ) 、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统一税收政策,规范税收管理,现将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的房产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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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2005) 第173号 发文日期:2005年10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第三条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关于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问题,《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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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2005) 第156号 发文日期:2005年10月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5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31号)要求,本法规删除第一条。修改第四条,“地税部门与征收契税的财政部门之间”修改为“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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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系统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函 (2005) 第19号 发文日期:2005年2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08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规定,铁路系统部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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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邮政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函 (2005) 第18号 发文日期:2005年2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54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邮政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考虑到其行业特点和承担的社会公益义务,为了支持邮政企业的发展,依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有关规定,经研究,对邮政企业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2005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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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函 (2004) 第82号 发文日期:2004年10月13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8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废止《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补充规定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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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供热企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函 (2004) 第81号 发文日期:2004年10月13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02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一些关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28号)第二条中供热企业范围和生产用房应予具体明确的反映,经调查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供热企业是指向居民供热的专业供热、兼营供热、居民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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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4) 第140号 发文日期:2004年8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0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008号)的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即: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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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839号 发文日期:2004年6月2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2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31号)要求,对本法规进行修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做好房产税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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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4) 第37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规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对部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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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征税范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函 (2004) 第51号 发文日期:2004年5月18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08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1987年由省政府颁发的《吉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吉政发〔1987〕163号)第二条第一款对房产税在城市中的征收范围作了“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区域”的规定。《实施细则》颁布17年来,我省城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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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4) 第36号 发文日期:2004年2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7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更好地贯彻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 149 号),经研究,现就有关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继续免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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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深圳市中粮信隆实业有限公司房产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297号 发文日期:2004年2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国家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对部分地区的重点国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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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个人和外籍个人(港澳)共有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4) 第262号 发文日期:2004年2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7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内籍个人和港籍(外籍)个人共有房产如何征收房产税问题的请示》(闽地税发〔2004〕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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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邮政企业房产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函 (2004) 第16号 发文日期:2004年2月12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90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邮政部门承担着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普遍服务的义务,属社会公益性事业。邮政、电信分营后,邮政企业负担加重,出现了严重亏损。为支持邮政企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吉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吉林省邮政企业自用房产免征2004年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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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函 (2003) 第107号 发文日期:2003年9月30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13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一些地区的情况反映和建议,现就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一、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出售给个人的公有住房,已在房屋产权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并从企业、单位固定资产帐上核减了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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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2003) 第89号 发文日期:2003年7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第二条第四款中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随着我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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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财税 (2003) 第149号 发文日期:2003年7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48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铁路运输体制改革和铁路系统的实际情况,经国务院批准,现对铁路系统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自用的房产、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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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1) 第770号 发文日期:2001年10月2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单位工作职能的转变,按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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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征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函
发文字号: 国税函 (2001) 第379号 发文日期:2001年6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国家邮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减免邮政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函》(国邮[2000]479号)收悉,来函要求我局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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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9) 第44号 发文日期:1999年3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107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第31号)要求,本法规第二条中“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反映,原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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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清产核资后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地税地字 (1996) 第40号 发文日期:1996年3月24日 级次:省级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83 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来源可信度: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不断增加,对清产核资企业经过核资、重估后增值的房产如何征收房产税,在政策上一直没有明确,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对实行清产核资并已按财政部(93)财会字第80号《清产核资试点企业有关会计处理规定》,重新调整固定资产帐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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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发 (1994) 第35号 发文日期:1994年2月2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6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要求,本法规第一条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其他地方税种的改革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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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徽省若干房产税业务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3) 第368号 发文日期:1993年11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6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要求,本法规自2009年12月1日起,第二条废止。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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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3) 第141号 发文日期:1993年7月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2006]6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北京市税务局: 你局京税三[1993]344号<关于对个人出租房屋试行定额征税办法的请示>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局反映,近年来个人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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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服务型事业单位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问题的复函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2) 第1440号 发文日期:1992年10月1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经研究决定,对由主管工会拨付或差额补贴工会经费的全额预算或差额预算单位,可以比照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办理,即:对这些单位自用的房产、车船、土地,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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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恢复征收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发 (1990) 第434号 发文日期:1990年4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2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一、对1990年以前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凡已经免征房产税、车船使用税三年的,应按规定恢复征税;对已经办理免税手续,但免征房产税、车船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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