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535
条关于 "
备案
"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7/14页 转到: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每页显示数量:
默认排序
更新时间从大到小
更新时间从小到大
关注度从多到少
关注度从少到多
发文日期从大到小
发文日期从小到大
国家旅游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关于旅游涉外饭店加收服务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旅管理字 (1989) 第59号 发文日期:1989年1月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31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辖市旅游局、财政厅(局)、物价局(委员会)、税务局: 现将《关于旅游涉外饭店加收服务费的若干规定》发给你们,该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请遵照执行。为改善旅游和投资环境,对旅游团体和长住旅客暂缓收取服务费。待旅游和投资形势好转后,再另文通知加收。 附件:关于旅游涉外...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同意“白银地质勘查基金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印发《白银地质勘查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1989) 第0号 发文日期:1989年8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3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89)中色地函第0105号文《关于报送“白银地质勘查基金委员会”组成名单及“白银地质勘查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白银地质勘查基金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略) 二、现将《白银地质勘查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能源部关于印发《能源部电力工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能源经 (1990) 第2号 发文日期:1990年1月1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11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现将《能源部电力工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告部经济调节司。原水电部1987年印发的《水电部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附:能源部电力工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事业单...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部直属单位主管财务人员的任免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民办发 (1990) 第12号 发文日期:1990年3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375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一九八五年财政部、劳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贯彻施行《会计法》中有关会计人员任免规定的通知”,这是一个保证国家资财合理使用,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文件。目前,一些直属单位仍未按规定执行。为此,结合直属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主管财务人员的任免、管理、考核予以明确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任...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劳动部关于印发《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劳计字 (1990) 第24号 发文日期:1990年4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9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为加强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管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结合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劳动部门劳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部门劳...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高级知识分子发放特殊津贴的通知
发文字号:人专发 (1990) 第6号 发文日期:1990年7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3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为了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我国高级专家的关心与爱护,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经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给部分高级知识分子发放特殊津贴。现就具体部署实施这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给部分高级知识分子的特殊津贴列为国家财政专款,由国家人事部在每年二月底前将全年津贴额一次拨给有关部门和地...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营商业企业成本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财商字 (1990) 第504号 发文日期:1990年12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69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营商业企业(包括饮食、服务、修理、储运企业,以下统称商业企业)成本管理,促进商业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业企业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正确反映商业企业的...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审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1) 第216号 发文日期:1991年5月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39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针对当前乱收费的突出问题,现就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审批权限及审核的若干政策界限通知如下: 一、审批权限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关于印发《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广发计字 (1991) 第378号 发文日期:1991年6月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54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厅(局)、财政厅(局): 为了加强广播电视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诉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附: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字号:水财 (1991) 第13号 发文日期:1991年6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98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计划,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水利行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除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以外的所有水利部门兴建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 基本建...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劳动部关于颁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取学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教财 (1991) 第66号 发文日期:1991年7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24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教育厅(局)、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劳动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教育司(局): 现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取学费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报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劳动部。 附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收取学费的暂行规定 一...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颁发《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劳计字 (1991) 第43号 发文日期:1991年8月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19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劳动部门: 为加强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安排使用经费,我们制定了《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专项措施经费的...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教委、财政部关于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的补充规定
发文字号:教财 (1991) 第71号 发文日期:1991年8月1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19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现将《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出国教师生活待遇文件与《补充规定》相抵触的,以《补充规定》为准。《补充规定》从1991年6月1日起实施。 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的补充规定 一、为加强出国教师工作的管理,完善有关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的规定,特制定本补充规...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审计机关开展专业普法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审法发 (1991) 第303号 发文日期:1991年9月3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2 来源:国家审计署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驻国务院部门审计局、审计特派员办公室: 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开展专业普法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已经中宣部、司法部同意,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关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署备案。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日 关于审计...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教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先进模范青年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教学 (1991) 第25号 发文日期:1991年9月1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78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为了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改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结构,为基层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拟从1991年起试验招收部分获先进模范称号的优秀青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 一、招生条件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28周岁以下;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婚否不限。 ...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在满洲里、绥芬河、二连三个边境口岸试行收取口岸管理费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口字 (1991) 第4号 发文日期:1991年10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65 来源:国务院 来源可信度:
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为了加快口岸建设和改造的步伐,扩大口岸综合通过能力,有利于促进外贸和国际交往的发展并有利于口岸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共同研究并请示国务院同意,在满洲里、绥芬河、二连三个边境口岸试行收取口岸管理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铁路运输、工业、物资供销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换算周转量和上交税金复合挂钩实施办法
发文字号:铁劳 (1991) 第147号 发文日期:1991年10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42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务院批转劳动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意见的通知》(国发〔1989〕25号)精神,结合铁路实际情况,在总结铁路运输部门“七五”期间实行“万含”经验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为加强工资总量的宏观调控和进一步调动铁路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在铁路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缉毒罚没收入列为禁毒专款的通知
发文字号:通字 (1991) 第10号 发文日期:1991年12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87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公安厅、局: 为贯彻1991年6月25日国务院第150次总理办公会议所作的“同意将缉毒缴获的毒资和毒犯财产折款上缴国库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列为专款,核拨给省级禁毒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掌握,用于本地区开展禁毒工作,但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防止产生副作用”的...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关于颁发居民身份证转入日常工作后有关经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公发 (1992) 第10号 发文日期:1992年2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56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批复》(国函〔1991〕85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将颁发居民身份证工作由集中发证转入日常工作后有关经费问题的规定通知如下: 一、公民第一次领取居民身份证、换领居民身份证,一律实行缴纳证件工本费制度;丢失补领...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民航局关于下发《民航公安、安检、消防财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民航局发 (1992) 第115号 发文日期:1992年3月1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59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管理局,机场,省(市、区)局: 现将已经民航一九九二年计划财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民航公安、安检、消防财务管理试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和民航局财务司联系。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八日 民航公安、安检、消防财务管理试行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1)70...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外交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2) 第198号 发文日期:1992年4月2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80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外交部: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外交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护照费 (一)因公护照,每本二十元。 (二)驻外使馆办理的护照: 1.换发、补发因公...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体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2) 第207号 发文日期:1992年5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55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国家体委: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中央管理的体育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中国登山协会根据国家规定对来华登山的外国团体收取注册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国...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组通字 (1992) 第10号 发文日期:1992年5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76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现将《干部统计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干部统计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科学地组织和开展干部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充分发挥干部统计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干部统计工作的特点,特作如下规定: 一、...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外国文教专家工资标准和取消外汇补差的通知
发文字号:外专发 (1992) 第89号 发文日期:1992年5月3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55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委、外办,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教育司(局)外事司(局): 现行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工作人员(外籍教师,下同)的工资标准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6年开始执行的。近几年来,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的物价改革,1989年、1990年又接连两次调整了人民币的汇价。一些外国文教专家...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人事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2) 第253号 发文日期:1992年6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92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人事部: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中央管理的人事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人才流动服务收费 (一)人事部人才流动中心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人才...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海关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2) 第293号 发文日期:1992年6月19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09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海关总署: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海关系统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海关监管区域外货物监管手续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监管区域外监管手续费暂行办法...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2) 第314号 发文日期:1992年6月26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30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卫生部: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中央管理的卫生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卫生监督防疫收费卫生监督防疫(包括食品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劳动卫生监督、学...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2) 第367号 发文日期:1992年7月1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2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国家教委: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学杂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授、夜大学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标准...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新闻出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2) 第402号 发文日期:1992年8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9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新闻出版署: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新闻出版署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重新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报刊登记费二十元;临时报刊登记费十元。 二、记者证费。中央、地方新闻出版机关发放...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2) 第400号 发文日期:1992年8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1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 根据中发[1990]1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的精神,对你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审查,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根据中发[1985]6号《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你院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和技术服...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2) 第414号 发文日期:1992年8月1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92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的精神,对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企业注册登记费按《企业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附...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价费字 (1992) 第435号 发文日期:1992年8月20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78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中发[1990]16号)的规定,对你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项目与标准重新进行了审定。经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继续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局、财政部、国家物价局(89)环监字...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试行“常年定额补助、大灾超付借贷、特大灾有限救助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民救函 (1992) 第326号 发文日期:1992年10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683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河北、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 为深化救灾保险改革工作,解决部分地区长期存在的超付问题,探索建立自我约束、自我调节、安全运转的救灾保险机制,现决定在河北省廊坊市所属九个救灾保险县(市、区),湖南省六个救灾保险县(市)(常德市的澧县、临澧县、桃源县、益阳地区的益阳市、益阳县、南县)试行“常年定额补助、...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城镇青年就业经费中扶持生产资金挂账及审批权限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劳力字 (1992) 第51号 发文日期:1992年10月15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44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 目前,城镇青年就业经费中扶持生产资金(以下简称扶持生产资金)清理检查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即将转入资金挂账处理工作阶段。现将有关挂账及审批权限问题通知如下: 一、挂账时限。允许挂账的扶持生产资金,原则上只限于1983年至19...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水利部清产核资实施办法
发文字号:水财 (1993) 第150号 发文日期:1993年3月12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34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指示和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印发的“清产核资办法”和“国家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工作方案”。现结合水利部门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水利部门清产核资范围包括:国家各级水利部门全民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民办发 (1993) 第4号 发文日期:1993年4月27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715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的实际情况,为了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计制度(试行)》印发各地执行。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计制度(试行) ...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环保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环监 (1993) 第324号 发文日期:1993年6月21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04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国务院各部、委、局(办)、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计划委员会、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分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引进外资的比例正在逐年增加;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已成为我国筹集建设资金发展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项...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用国有资产实物向境外投入开办企业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国资境外发 (1993) 第30号 发文日期:1993年6月2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522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外经贸委(厅、局),广东海关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为了加强用国有资产实物投入境外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管理工作,现将制定的《关于用国有资产实物投入境外开办企业的有关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财政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四年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清 (1994) 第4号 发文日期:1994年2月4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5 来源:财政部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公司): 现将《一九九四年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情况,认真执行,并将工作中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一九九四年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劳动部、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劳部发 (1994) 第72号 发文日期:1994年2月8日 级次:中央 重要级别:重要 关注度:466 来源:其他部委 来源可信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厅(局)、财政厅(局)、经贸委(厅),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建立,保证国家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出台,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对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和各种社会因素,现对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工资问...
+ 显示标签及相关问题
共
535
条关于 "
备案
" 的信息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页次:7/14页 转到: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第10页
第11页
第12页
第13页
第14页
每页显示数量:
默认排序
更新时间从大到小
更新时间从小到大
关注度从多到少
关注度从少到多
发文日期从大到小
发文日期从小到大